社區公共基金提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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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居住的社區管理委員會已成立,但公共基金一直無法提撥,原因是主管機關要提撥前必須先審核公設點交資料(需先確認各項功能正常無誤后,方可移交),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若有缺失主管機關得命起造人一個月內修復改善,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辦理移交。問題是缺失改善建商以拖延方式應付,致使一直無法辦理點交手續,更嚴重的是建商于銷售時部份公共設施,竟是違章建築(也已遭檢舉拆除),因此管委會理所當然的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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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2-11-03
rabbit36884.tw前輩所言甚真,卻難得看他回答,宇詩就搶來用了。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的點交與公設的違建是二回事喔!!同時點交只是點數量,或檢測功能是否正常而己。有些住戶(即管委會)藉故想要「凹」建商,或天馬行空的吹毛求疪,我是不知實際如何?如果你們把很多事都混在一起談,吃虧的是自己而己。宇詩補充一點:建商可能會怕什麼的,但是絕對不會怕打官司的,建商的律師是現成的,且是身經百戰的。你也知道:社區��
Liam avatarLiam2012-11-01
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的點交與公設的違建是二回事喔!!同時點交只是點數量,或檢測功能是否正常而己。有些住戶(即管委會)藉故想要「凹」建商,或天馬行空的吹毛求疪,我是不知實際如何?如果你們把很多事都混在一起談,吃虧的是自己而己。...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11-01
直接問縣市政府相關主管處室看該如何處理吧!!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