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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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的租屋合約已於5/4到期

在於合約上規定的到期前一個月

已電話告知房東已不再續約

但是目前房東卻表示因為沒跟她約點交

所以房租照算還需要付2倍的金額

請問這樣該要如何處理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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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5-14
你是解約還是不續約 差很多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5-15
不是 你是租期一年到5/4 還是原本有繼續要往下租但是
要提早解約 只是告知房東從5/4以後不繼續住要解約
這兩種處理方式有差
Harry avatarHarry2016-05-18
如果你原本的合約就只到5/4 房東要怎麼"照算"..?
至於點交的爭議 拿合約出來看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5-21
那就管他去死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5-23
告他
Donna avatarDonna2016-05-26
就算不告知也是合約結束啊
Leila avatarLeila2016-05-26
了解。那我就屬於完全站得住腳的地位了
Sandy avatarSandy2016-05-29
5/4有搬走吧,那就完全是房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