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租屋糾紛 - 法律Edith · 2016-05-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目前我的租屋合約已於5/4到期 在於合約上規定的到期前一個月 已電話告知房東已不再續約 但是目前房東卻表示因為沒跟她約點交 所以房租照算還需要付2倍的金額 請問這樣該要如何處理才恰當? -- 法律All CommentsJoseph2016-05-14你是解約還是不續約 差很多Vanessa2016-05-15不是 你是租期一年到5/4 還是原本有繼續要往下租但是要提早解約 只是告知房東從5/4以後不繼續住要解約這兩種處理方式有差Harry2016-05-18如果你原本的合約就只到5/4 房東要怎麼"照算"..?至於點交的爭議 拿合約出來看Quanna2016-05-21那就管他去死啊Quintina2016-05-23告他Donna2016-05-26就算不告知也是合約結束啊Leila2016-05-26了解。那我就屬於完全站得住腳的地位了Sandy2016-05-295/4有搬走吧,那就完全是房東問題Related Posts鄰居欲拆除家中房子被告律師私下恐嚇證人影響證詞的責任?關於保險代購問題社區管委會成立Line群,討論表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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