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失那些資料可以佐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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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大學時因為腦出血而左半邊肢體殘廢,現在為軟體工程師,平常都用右手工作,他
今年4月初車禍下顎骨折,初判表上寫事故責任都在對方那裡,車禍後醫生診斷右手肌肉
還有祕尿系統受傷,現在手連拿書櫃上的書都會有疼痛感,雖然不會劇痛,但他常擔
心自己未來萬一右手不能用以後人生怎麼辦,他本身走路就不便容易跌倒,現在這樣頻尿
、憋不住尿讓他真的壓力很大。
對方的保險業務表示這樣的傷勢精神賠償只能給12萬,但因為我哥哥本身已肢體殘廢
所以右手肌肉還有祕尿系統受傷真的帶給他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
現在我哥已提告,這種因為自身的狀況所以產生比常人更大的痛苦在法律上該如何舉證
是一定要去看精神科請醫生開診斷證明嗎
去找心裡諮商師能開的到類似證明嗎?(因為我哥也不到憂鬱的程度)
還是有其他東西能作為精神受創的證明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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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6-20
找律師,繼續跑民事庭給法官判
你如果診斷是終身殘廢,不會只有12萬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6-25
肉體本身的損害就可求償,精神的部分另計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6-26
慰撫金就是人格權受侵害時,精神上痛苦的損害賠償金,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始得請求之。
Emily avatarEmily2018-07-01
就算他左半肢體殘廢 右手還有謀生能力 提出學歷、薪水
、年所得,如果因為此傷害有可能讓僅存的謀生能力都沒
了 那這問題可就大了 就算不到憂鬱的程度 但確實對他
的精神已造成莫大的壓力 還是可去精神科就診 提告後申
請假扣押 先探探對方的財產底細 你們再去衡量要不要請
律師 對方沒錢 律師就算幫的了你 你錢也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