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誤拿個人商品照,被告著作權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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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綱是這樣子,
前陣子買一個二手精品
價格大約在60,000吧
可是有上架到拍賣平台過,大約一週吧。
但最後是送給家人了,所以沒有實際販售的行為

因為用手機操作所以貪圖方便找了手機裡面存底的商品照片(好像是從網路上看到覺得拍
得滿好看的所以就存下來,有點忘了是不是同一個拍賣平台)

然後,過了快一個月後,這幾天就收到著作權法的通知了,叫我去做個筆錄(一個中部一
個北部)好像是那位個人賣家有在平台上面賣,所以告我

已經有大致上爬文過我這個行為還是違法的

沒辦法說因為我不知情就不違法,

現在就是在想說後續的部分是要怎麼樣做一個處置
會把傷害還有時間成本降到最低?

是不是要直接談和解還是就跑法院
要不要請委任律師呢?

(對方跟我都是個人,非公司行號)


希望有相關處理經驗的前輩可以給點指點

大約多少的和解金叫做正常(商品價值大概就五到60,000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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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05-08
你這情形並非誤用!可以談和解最好,損賠金額跟你所販
售商品價格無關而是依侵害情節(次數、期間等)!有和
解刑事大概會緩刑無和解則大多拘役20~60日!所以和解
金至少開三萬起比較容易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