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學生在外打工請了半個月的假今天剛回到職場上班結果同事就說要我賠償隔壁服裝店展示用模特兒損壞的錢1000元那是10月初的事情了當時我弄倒模特兒,但是我有去幫忙扶起來,也問了說有沒有怎樣店員就說她自己弄就好因為是下班發生的事了,所以當天事後也沒拍照今天我一回去就叫我賠償我覺得很莫名其妙,我就問怎麼不早點說,同事就說等我去上班直接跟我講就好阿然後對方服飾店說都有跟我們公司主管說,可是今天我去看訊息內容是11/3,主管跟他們說拿報價單來,可是我完全不知情,過那麼久還能確定是我弄的嗎?而且主管擅自決定沒有跟我討論那他是否也要付一些責任呢?請問我該怎麼說才能講出對我有利的方法?因為莫名其妙要交1000元對我還是學生真的很吃不消阿~...Showmore
緊急~~打工時的民事糾紛我該怎麼辦?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