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中~請教懂車禍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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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去年四月底五月初本人騎輕型機車直行(在警局的監視器可看到我的速度算慢因為我知道前方有小巷子,所以通常行經那我不騎快)然後突然有一台機車從我左邊突然衝出她是要轉到小巷子裡,因為太突然當然連煞車機會都沒有兩台機車就原地倒,後來有驗傷警局做筆錄,有調解過一次但沒成,但後來因為我在準備考試然後車禍後我左背也一直痛我吃了快兩個月的中藥想說看看怎樣在說,後來還時很痛於是就到大醫院檢查,我左胸璧有一個超大惡性腫瘤.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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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1-18
請假當然可以但是法官或檢察官可以不准因為不知道板大在國外理由所以先保留至於過失傷害只要板大有過失對方提告就可成立當然反之亦然只是板大說是去年四五月不知對方何時提告因為會牽扯到時效的問題所以可以建議版大回國一趟處理2014-01-1615:20:11補充:這樣無法判斷因為相關資料要以警員隻初步鑑定報告來研判無法光以文字來判斷雖說有大約37比但非絕對2014-01-1623:24:11補充:不會觸法除非板大後續言語上有恐嚇或其他引起法律糾紛的問題但是�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1-19
不知道能不能請假基本上他任意變換車道而你則是乖乖騎自己的路+上沒超速就據實以報,基本上他根本亂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