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院傳票通知單被告"詐欺"案.三天後開庭..事情是這樣的:今年9月我在露天拍賣網站上購買了一隻IPHONE5S32G手機賣的價格6800元因我當時我也正缺手機看到便宜就下標購買了..過程中有詢問是否正版IPHONE手機賣家電話答覆說是正版台製iphone手機.我想說便宜就下標購買了並貨到付款.隔了幾天我收到手機當下沒詳細檢查就當面付款給宅急便.隔天要使用時卻發現疑似我買到了山寨貨.知道山寨貨當下就去電以及拍賣網站要求退貨..我打了手機變空號他的拍賣網站被停權.賣家聯絡不上...從此人間蒸發.他的帳號也鎖了.哭訴無門隔了一個月想說我也用不到這手機.就再度把它網拍了.以9成新價格6500起標.標多少賣多少..並表明貨到付款.不接收退換貨.看清外觀如圖.完美主義者請勿下標.標賣期間有別買家提問到是否原廠是否IOS系統.是美版還是台版..我回
緊急求救~網路賣手機被告詐欺.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