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問題 - 法律
By Brianna
at 2009-05-11T17:52
at 2009-05-11T17:52
Table of Contents
請先參看土地法第73條之1
1.您說罰錢的是指如果超過登記申請期限(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
以繼承的案件來說~繼承開始之日起算~6個月內要辦理登記
超過六個月沒辦~每滿一個月罰一倍(土地法第73條)
最高罰到20倍~超過十年少說也有114個月(120-6)~所以罰20倍登記費是確定的
登記費的計算~請看土地法第76條
回第一行說的法條~簡單白話述說(其他細節如占有&租賃的處理就不寫了):
2.正確的應該是15年(更準確的說是16年又3個月
因為超過繼承開始之日一年會公告通知3個月內來聲請登記
3個月後沒聲請~才會列冊15年~15年後移送到國有財產局標售)
3.標售前30日會公告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ex.你們繼承人~或是合法的使用人~地是共有時~他共有人)
有無意願購買~在決標後10日內決定~超過時間不表示視為放棄了
4.
a有標售出去~標售的錢還是會通知你們繼承人領取~超過十年沒領~就真的收到國庫去了
b流標五次~沒人買~登記國有~但國有登記完畢之日起十年內~繼承人可以去申請提撥價金
(按最後一次標售底價即"第五次"底價分算給各繼承人)
至於土地有沒有收回國有~查土地謄本~看是不是還是您父親的名字就知道了
還是他的名字~可以辦繼承(不過要罰20倍的登記費)
以上供參考~詳細可以再請教實務有經驗者~如有錯誤~亦請其他先進推文或回文指正
※ 引述《snsi (k33536)》之銘言:
: 父親已經過世超過十年了
: 有一塊 共有土地
: 我們還沒有去辦繼承
: 最近長輩要把土地賣掉了
: 問代書
: 代書說超過十年沒去辦理過戶的土地會被政府徵收
: 想請問具有此法律常識的大大可以告訴我是否是如此
: 因為之前有去查過一些資料 資料上只有說要罰錢
: 請知道的替我解答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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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說罰錢的是指如果超過登記申請期限(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
以繼承的案件來說~繼承開始之日起算~6個月內要辦理登記
超過六個月沒辦~每滿一個月罰一倍(土地法第73條)
最高罰到20倍~超過十年少說也有114個月(120-6)~所以罰20倍登記費是確定的
登記費的計算~請看土地法第76條
回第一行說的法條~簡單白話述說(其他細節如占有&租賃的處理就不寫了):
2.正確的應該是15年(更準確的說是16年又3個月
因為超過繼承開始之日一年會公告通知3個月內來聲請登記
3個月後沒聲請~才會列冊15年~15年後移送到國有財產局標售)
3.標售前30日會公告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ex.你們繼承人~或是合法的使用人~地是共有時~他共有人)
有無意願購買~在決標後10日內決定~超過時間不表示視為放棄了
4.
a有標售出去~標售的錢還是會通知你們繼承人領取~超過十年沒領~就真的收到國庫去了
b流標五次~沒人買~登記國有~但國有登記完畢之日起十年內~繼承人可以去申請提撥價金
(按最後一次標售底價即"第五次"底價分算給各繼承人)
至於土地有沒有收回國有~查土地謄本~看是不是還是您父親的名字就知道了
還是他的名字~可以辦繼承(不過要罰20倍的登記費)
以上供參考~詳細可以再請教實務有經驗者~如有錯誤~亦請其他先進推文或回文指正
※ 引述《snsi (k33536)》之銘言:
: 父親已經過世超過十年了
: 有一塊 共有土地
: 我們還沒有去辦繼承
: 最近長輩要把土地賣掉了
: 問代書
: 代書說超過十年沒去辦理過戶的土地會被政府徵收
: 想請問具有此法律常識的大大可以告訴我是否是如此
: 因為之前有去查過一些資料 資料上只有說要罰錢
: 請知道的替我解答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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