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沒收學生物品的權限? - 法律
By Madame
at 2011-05-18T00:00
at 2011-05-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一位高一生...
日前公民課時
上課我同學借我的PSP在玩
(不是我在玩)
結果被公民老師給抓到了
因此我的PSP就被公民老師給沒收了
沒記錯的話再兩天就滿2個星期了
(他知道我是持有者後,就一直找我碴,我快受不了了!
甚至扯到我父母要跟他電話對談...但我只是擁有者而已呀!)
我記得只有違禁品是老師沒收後不必歸還的東西吧?
PSP難道也算?那不就跟毒品同等級了?
所以應該不是,因此他必須歸還吧?
我也爬過不少文,大部分都說最長"應該 "學期末就會還了
也有一個說法是,當日就該歸還給學生
重點我想問的是:
老師沒收學生的東西
最長可以多久?
真的沒有明確規範?
若只有說" 適當" 的期限等等
到高一學期末 還不還應該就算不適當(太過份)了吧?
(可以的話,請附上一些能查詢相關法規的網站或資料)
(但也請不要只有資料,也給我一些你們的想法或專業看法吧:D)
(對方是公民老師,因此我才更要小心地求證,但又怕我去找他會被認為是在誣衊他的專業)
麻煩了,謝謝!
Update:
To:小布小姐
我當天在第一時間就去找他談(判)了
結果他完全不願意聽
只是不斷地重複請我爸媽打電話給他...
她腦袋似乎頗死板又不靈光的= =
但謝謝妳的建議:))
另外....
他把PSP還我了= =
因為他上課問我一個問題
被我不小心答對...他就還了 (這時的她變得好明理)
不過我不會因為這樣就撤銷這問題
還是會選出最好的答案的:))
日前公民課時
上課我同學借我的PSP在玩
(不是我在玩)
結果被公民老師給抓到了
因此我的PSP就被公民老師給沒收了
沒記錯的話再兩天就滿2個星期了
(他知道我是持有者後,就一直找我碴,我快受不了了!
甚至扯到我父母要跟他電話對談...但我只是擁有者而已呀!)
我記得只有違禁品是老師沒收後不必歸還的東西吧?
PSP難道也算?那不就跟毒品同等級了?
所以應該不是,因此他必須歸還吧?
我也爬過不少文,大部分都說最長"應該 "學期末就會還了
也有一個說法是,當日就該歸還給學生
重點我想問的是:
老師沒收學生的東西
最長可以多久?
真的沒有明確規範?
若只有說" 適當" 的期限等等
到高一學期末 還不還應該就算不適當(太過份)了吧?
(可以的話,請附上一些能查詢相關法規的網站或資料)
(但也請不要只有資料,也給我一些你們的想法或專業看法吧:D)
(對方是公民老師,因此我才更要小心地求證,但又怕我去找他會被認為是在誣衊他的專業)
麻煩了,謝謝!
Update:
To:小布小姐
我當天在第一時間就去找他談(判)了
結果他完全不願意聽
只是不斷地重複請我爸媽打電話給他...
她腦袋似乎頗死板又不靈光的= =
但謝謝妳的建議:))
另外....
他把PSP還我了= =
因為他上課問我一個問題
被我不小心答對...他就還了 (這時的她變得好明理)
不過我不會因為這樣就撤銷這問題
還是會選出最好的答案的:))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Lydia
at 2011-05-22T23:44
at 2011-05-22T23:44
所以只要基於以上理由只要你未成年只要學校是基於教育目的學校都有權限制你的行為只要行為適當而且是在必要範圍內基本上東西到畢業再還你也是具備社會相當性的行為但通常最久都是學期結束就會還了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5-20T03:02
at 2011-05-20T03:02
直接去找老師
跟老師說以後東西不會再借同學在上課時玩
可不可以請老師把東西還你就好了
By Wallis
at 2011-05-18T03:47
at 2011-05-18T03:47
還有我朋友之前nds被沒收 結果老師弄不見 老師還賠錢
所以沒有不還的道理
By Iris
at 2011-05-22T04:39
at 2011-05-22T04:39
這是雄中的(網路找的到所以拿他們舉例)
http://lib.kshs.kh.edu.tw/paper.html#20
基本上沒有沒收的規定,只有學生獎懲規定中的懲罰:記警告。記小過。記大過。
沒收大概是基於"特別權利關係"的思維下,以雄中為例實際上已經不合法!
老師們大都沒有依法行政的思維,當然如果你有那種勇氣去跟那位老師這樣說...
當然這是以雄中為例,如果你們學校規定不一樣時...尤其這種影響學生財產權的部份用校規規定...
2011-05-18 17:07:50 補充:
你可以問他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這是搶奪罪的要件,除了沒有不法意圖外,你的行為搶奪他人之動產者有沒有符合?
這是一個為人師表的行為?
你教我們公民,那請問你沒收的法律依據在哪?
現在我跟你主張所有物反還,你是不是該還我了?
他可以記你過但沒收有點太過分了,行政機關沒收都還有行政罰法作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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