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再議被駁回,發現有明顯錯誤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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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因為行車糾紛被中指
報案後提告

5月底收到新北地檢的不處分書
原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
1.比中指短暫,且往來人車眾多,不一定會看到,所以不構成公然
2.被告開汽車在我的機車前方比中指的行為,沒辦法讓其他人連結到我的真實身分

6月初聲請再議
我的理由
1.他人是否確實看到,並不影響公然的構成,被告就是在有其他人車的場合比中指
2.被告是對我這個自然人比中指,而非對我的車牌比中指,何以「無法連結到社會身分」

今天收到高檢署的再議駁回處分書
直接放圖片了
https://i.imgur.com/bBCEdQQ.jpg

https://i.imgur.com/wOiKjNx.jpg

https://i.imgur.com/Dww99x1.jpg

但是發現過程陳述的部分明顯有誤
我是騎乘機車,而不是開自小客

且高檢署的駁回理由中
第一點提到「被告與聲請人均仍於各自車內」,所以他人不會知道我是誰
但是我是騎機車的,別人會看到我啊
雖然他人的確不會知道我的真實姓名
但是認識被害人與否,不是構成要件啊

第二點除了提到無法認定被告有不法之故意
但也再次提到「聲請人駕駛之汽車仍在行駛中,客觀上亦無足使道路上往來之車輛或不特
定公眾行人得因此對聲請人之名譽有所貶損或減低社會之評價」
白話文就是認定「因為我還在"車內",所以別人不會知道是誰被比中指」
但我是騎車的啊,所以別人會知道是誰被比中指
只是不知道我的名字而已

而第三點說我沒辦法證明我的名譽受損

也就是三點駁回理由中,有兩點是認定「我在車內所以別人不知道我被比中指」
但該駁回理由的立基點完全不對啊

新北地檢的不起訴理由書中,明明就有提到我是騎乘機車
但是高檢署卻搞錯我的車種
甚至以此做為反駁的理由
我該怎麼辦
除了交付審判外,我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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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20-07-11
除聲請交付審判外 沒有其他救濟管道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12
沒有
Sandy avatarSandy2020-07-13
有錯就是請律師聲請交付審判,由法院審理。其他都是瞎搞
而已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7-17
找律師交付審判 就這樣 沒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7-19
問八卦板鄉民法學鴨
Erin avatarErin2020-07-24
被比中指,看似事小,然而人性尊嚴無價,如同人爭一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7-26
氣,佛受一爐香,自然是要把錢花下去,請律師聲請交付
審判囉!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7-30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8-02
你的尊嚴難道連幾萬塊的律師費都不值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8-04
當然要請律師聲請交付審判,闡明你才是唯一對的那個人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8-08
讓法院來認定這些恐龍檢察官都是錯的!只有你是對的!
所以,把錢掏出來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