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多的時候我因為要左轉,當時不知道那個路口要待轉所以待後面的汽車過後,直接左轉但被一輛直行的摩托車擦撞倒地對方直接騎走,連下來都沒下來後來有叫警察來,警察說對方肇事逃逸之後過幾天去做筆錄警察說我們當下是要待轉,卻直接左轉,所以我們是先違規後來警方問我們是否提告?我心想因為是我有錯在先,所以過失傷害就不提告但想給對方教訓,因為發生車禍應該留在現場所以我跟警方說我要對對方提告肇事逃逸而因為當時對方的車牌號碼註明��
肇事逃逸,對方要和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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