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罪是保護傷者還是方便警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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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過立法原意就知道

肇事逃逸罪是為了避免傷者錯過救援時間

但畢竟立法用意是這樣,但如果執行起來

若有駕駛逃逸,但有給傷者妥善治療


例如說送傷者到醫院後,就消失不見

但這種情況,仍是屬於逃逸

今天假設有駕駛肇事後,送傷者到醫院,然後就不見了也沒留下任何資料

在刑法上不是仍觸犯肇事逃逸嗎?


有人會說,未報警但送傷者到醫院就不算,但那前提也是肇事者沒逃走吧

報警不是成立與否的關鍵,但是逃跑卻是

所以這條反而是方便警方抓人,而不是救護傷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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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9-12-27
送到醫院還沒結束啊,也許要醫一年半載,也需要花個35
十萬。救助之責還沒結束就逃了....如果不是想逃,彼
此交換個聯絡方式ok
Dinah avatarDinah2019-12-31
你對肇事逃逸的認知可能跟我以前一樣有誤解。
簡單說,不負責任烙跑就是肇事逃逸,不是撞傷人才算。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1-01
之前有個肇事者默默留在現場看傷者上救護車,不算肇逃
Leila avatarLeila2020-01-05
有點類似自首,有些我們覺得肇逃,法律上未必是。
Donna avatarDonna2020-01-08
所以跟欠債合法賴帳一樣,會有灰色空間可以鑽。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1-09
沒人受傷的肇逃,有些人可以擺爛不處理沒刑事強制力。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1-10
有人受傷的肇逃,扣除灰色漏洞,能提出刑事訴訟逼出面。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1-11
不想誤幫爛人,灰色地帶就不說了,怕有業報。
Adele avatarAdele2020-01-13
U大師見解跟最高法院判決都不一樣也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