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詢問我 想請教各位意見
朋友A前任公司
拿出兩個證據
證據1 監視器A在打電腦的照片
證據2 朋友登入紀錄修改了兩個客人的電話尾數
說朋友竄改電腦資料 然後違反刑法359 跟刑法342
然後要朋友證明為什麼要修改資料
因為事情已經過了一年 所以朋友已不記得當初為什麼
請問各位以上狀況該如何答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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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前任公司
拿出兩個證據
證據1 監視器A在打電腦的照片
證據2 朋友登入紀錄修改了兩個客人的電話尾數
說朋友竄改電腦資料 然後違反刑法359 跟刑法342
然後要朋友證明為什麼要修改資料
因為事情已經過了一年 所以朋友已不記得當初為什麼
請問各位以上狀況該如何答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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