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弟於日前被警局來電至警察局約談前年恐嚇案件.基本恐嚇案件也已經在警察局確認胞弟也與案件無相關.原因為被害者報案時講述案件將胞弟名字一起說出來.造成約經過法院判定後才可以清白,但法院尚未判定警局再次約談到案說明.再說明期間胞弟有從警局內打電話再給被害人抱怨.被害人又從胞弟電話中有錄音再次向警局報案恐嚇.胞弟又再於隔日警局協請到案說明胞弟自行前往說明,並移送地檢署判定.再移送地檢署判定時與同分局無相關案件(青少��
胞弟被收押收押事實與警察約談事件不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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