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開車在一條單線雙向道上有一台腳踏車騎在路邊與我同向行駛當腳踏車在我右前方約2M距離時(沒超速)腳踏車突然左轉(當時沒有路口是直線道)我發現時按喇叭同時向左閃避但還是閃不過腳踏車側面被我車頭撞上當時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並報警對方手有骨折認為都是我的問題還說我沒表示誠意!!口口聲聲說要我拿出誠意來解決!!還說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還說這是公訴罪!!請問如果他告我真的告的贏嗎?對方在直線道無路口處左轉也沒注意右後方來
腳踏車亂騎被我撞到~急急急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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