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自摔被告過失傷害 - 法律
By Emily
at 2021-03-15T20:45
at 2021-03-15T20:4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thtsai (mathtsai)》之銘言:
: LAW版上的各位大大好
: 我12月底騎腳踏車在右側自行車道上
: 注意到對向一台腳踏車速度很快
: 我先減速,但兩車距離仍然很近
: 我向右彎避開了碰撞
: 而對方自摔,造成車損與右手、膝蓋擦傷
: 當下有報警,警察到場後見事故不大,
: 便沒有帶我們回派出所開報案三聯單,
: 也因此並沒有保留現場
以上故事,就跟以前沒抓姦在床、沒採集到有精液的衛生紙一樣。
警察是不是有開三聯單影響不大。
重點是沒有現場蒐證!
對方就要自己蒐證佐證~
: 期間我有和對方說過要不要去調解委員會
這句話分兩個意思。
如果是你提議,而你卻沒有後續動作~
你睜眼說瞎話啊!
他會提告你是因此而起:你認為你有錯要跟我調解,怪我?
不找你找誰(賠)?
: 對方說好,但事後沒再連絡
如果是指對方後面沒有回應~
: 之後對方補報案,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他不是提告了?
你可以去申請調解,不是一樣?
: 前幾天拿到初判表,初判表上寫著:
: "本案雙方對肇事前之關係位置及動(行)向各執一詞,
: 由於相關跡證不明確,且未有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者證詞可供佐證,肇因部分不予研判"
不管你是不是想擺爛、講屁話,這張初判表沒有辦法證明什麼。
這張初判表白話文叫:沒有證據各自唱戲。
: 今天上午開偵查庭
: 對方死咬我是逆向行駛才導致他自摔
: 而我則是堅持自己騎在右側,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 檢察官有出示現場圖,希望我和對方畫出當下的行車路線
: 對方畫我逆向,而我則是畫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 檢察官也有出示初判表,雙方都同意初判表的判決
: 檢察官最後問 "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 我則說道:"我一直騎在右側車道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我沒任何錯,因此我不願意
和?
: (我認為和解之後,對方還會凹腳踏車的維修費之類的,而且為什麼沒錯的人需要和解
?)
: 對方則說:"既然被告不願意和解,那我也不想和解"
: 最後對方自付3000做車禍鑑定
: 本案目前告一段落
車禍事故提告過失傷害可以申請車禍鑑定,不必原告負擔。
第一時間你有留在現場等警方來,沒有肇事逃逸責任。
初判表無法認定,除非車禍鑑定翻案,沒有過失傷害責任。
簡單說。
你有偷吃,才需擔心對方做親子認定,擔心會變成爸爸。
沒有偷吃,不管對方做幾次親子認定,孩子不會變你的。
特殊個案不討論~
: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 像這樣子沒有任何現場證據,也沒有任何監視器、目擊者
: 車禍鑑定能夠鑑定出什麼東西呢? 這樣子能夠釐清肇事責任嗎?
如同前面所說,報警的作用不是拿三聯單,是現場蒐證。
對方想告你卻忽略,後續的提供證據是他自己的事。
如果你沒有隱瞞資訊,本文內容來看刑事部分你沒有任何責任。
我覺得車禍鑑定很像小型的會議室。
所謂專家學者、律師代表,在會議室做所有車禍案件簡報。
抽到號碼的進會議室面試,大車禍會搞得很像團趴家聚。
【車禍鑑定與過失傷害補充】
車禍鑑定:如果有行車記錄器、關鍵目擊者、重要新事證(初判表未出現)才可能翻案。
過失傷害:哪怕你只有1%的肇事責任,就是肇事者(之一),就能告成。
換句話說。
沒有肇事逃逸、無法認定你的肇事責任,他要怎麼證明(是你)過失傷害?
他要告過失傷害、申請國賠,都跟你無關。
車禍鑑定結果你沒有事故責任就沒有過失傷害。
車禍鑑定結果就算你只有1%肇事責任,你依然算過失傷害。
: 另外還想請問這件案子,我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嗎?
: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我覺得可能性比變性人要懷孕的機率還要低。
不起訴處分書不會那麼快寄給你,不必杞人憂天。
他的部分就不管了~
你原本提議調解的動機不外乎兩個:
刑事責任、避免夜長夢多。
前者本文看來沒事,或者還是一樣持續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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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版上的各位大大好
: 我12月底騎腳踏車在右側自行車道上
: 注意到對向一台腳踏車速度很快
: 我先減速,但兩車距離仍然很近
: 我向右彎避開了碰撞
: 而對方自摔,造成車損與右手、膝蓋擦傷
: 當下有報警,警察到場後見事故不大,
: 便沒有帶我們回派出所開報案三聯單,
: 也因此並沒有保留現場
以上故事,就跟以前沒抓姦在床、沒採集到有精液的衛生紙一樣。
警察是不是有開三聯單影響不大。
重點是沒有現場蒐證!
對方就要自己蒐證佐證~
: 期間我有和對方說過要不要去調解委員會
這句話分兩個意思。
如果是你提議,而你卻沒有後續動作~
你睜眼說瞎話啊!
他會提告你是因此而起:你認為你有錯要跟我調解,怪我?
不找你找誰(賠)?
: 對方說好,但事後沒再連絡
如果是指對方後面沒有回應~
: 之後對方補報案,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他不是提告了?
你可以去申請調解,不是一樣?
: 前幾天拿到初判表,初判表上寫著:
: "本案雙方對肇事前之關係位置及動(行)向各執一詞,
: 由於相關跡證不明確,且未有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者證詞可供佐證,肇因部分不予研判"
不管你是不是想擺爛、講屁話,這張初判表沒有辦法證明什麼。
這張初判表白話文叫:沒有證據各自唱戲。
: 今天上午開偵查庭
: 對方死咬我是逆向行駛才導致他自摔
: 而我則是堅持自己騎在右側,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 檢察官有出示現場圖,希望我和對方畫出當下的行車路線
: 對方畫我逆向,而我則是畫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 檢察官也有出示初判表,雙方都同意初判表的判決
: 檢察官最後問 "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 我則說道:"我一直騎在右側車道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我沒任何錯,因此我不願意
和?
: (我認為和解之後,對方還會凹腳踏車的維修費之類的,而且為什麼沒錯的人需要和解
?)
: 對方則說:"既然被告不願意和解,那我也不想和解"
: 最後對方自付3000做車禍鑑定
: 本案目前告一段落
車禍事故提告過失傷害可以申請車禍鑑定,不必原告負擔。
第一時間你有留在現場等警方來,沒有肇事逃逸責任。
初判表無法認定,除非車禍鑑定翻案,沒有過失傷害責任。
簡單說。
你有偷吃,才需擔心對方做親子認定,擔心會變成爸爸。
沒有偷吃,不管對方做幾次親子認定,孩子不會變你的。
特殊個案不討論~
: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 像這樣子沒有任何現場證據,也沒有任何監視器、目擊者
: 車禍鑑定能夠鑑定出什麼東西呢? 這樣子能夠釐清肇事責任嗎?
如同前面所說,報警的作用不是拿三聯單,是現場蒐證。
對方想告你卻忽略,後續的提供證據是他自己的事。
如果你沒有隱瞞資訊,本文內容來看刑事部分你沒有任何責任。
我覺得車禍鑑定很像小型的會議室。
所謂專家學者、律師代表,在會議室做所有車禍案件簡報。
抽到號碼的進會議室面試,大車禍會搞得很像團趴家聚。
【車禍鑑定與過失傷害補充】
車禍鑑定:如果有行車記錄器、關鍵目擊者、重要新事證(初判表未出現)才可能翻案。
過失傷害:哪怕你只有1%的肇事責任,就是肇事者(之一),就能告成。
換句話說。
沒有肇事逃逸、無法認定你的肇事責任,他要怎麼證明(是你)過失傷害?
他要告過失傷害、申請國賠,都跟你無關。
車禍鑑定結果你沒有事故責任就沒有過失傷害。
車禍鑑定結果就算你只有1%肇事責任,你依然算過失傷害。
: 另外還想請問這件案子,我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嗎?
: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我覺得可能性比變性人要懷孕的機率還要低。
不起訴處分書不會那麼快寄給你,不必杞人憂天。
他的部分就不管了~
你原本提議調解的動機不外乎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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