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為何不符合刑法271?
刑法271寫明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殺應該也是殺人的一種吧 除非自殺者自己不是人 該條法律也不是寫 殺“他人”者 有許多法律都有強調“他人” 例如刑法165的滅證罪 但271左看右看都沒有限定他人 自己應該也是客體之一 就算自殺既遂,人死不起訴處分 但是總有未遂的吧 自殺未遂為何不能以殺人未遂加以起訴? 難道台灣法律體系都是自行解釋爽的嗎?法律條文就在眼前 卻不對自殺的用殺人罪辦理 –
網友回覆 46
- Kelly
又是u....
- Poppy
假如自殺未遂者要被罰,既遂者不(無法)罰,是否無異相對鼓勵自殺既遂?
- Ingrid
未遂和既遂不是本身能控制的東西有啥好鼓勵
- Jack
感謝U大師的法律文章 讓人充滿希望
- Elma
因為那個人如果同意的話就是加工自殺罪呀,加工自殺不罰幫助自己殺自己
- Donna
那,自己拿自己的錢付帳,不就是觸犯竊盜罪??? :D
- Jessica
刑法第320條第1項的竊盜罪法文為「……竊取他人之動產……」。
- Edward Lewis
有明確規定是「他人之動產」才該當。
- Noah
如果自殺未遂有罪的話,那是要他自殺成功比較好嗎?
- Freda
連死都不怕的人 關他還有意義嗎
- Oliver
照你這麼說,那272怎麼辦?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也沒說是誰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啊~
- Quanna
跟u大師認真就輸了...
- Eden
U哥,你最後一段推文跟一開始你所寫的觀念看法是衝突的你知道嗎..
- Lily
如果你覺得可以這樣看,那麼殺人罪的部分,殺人的部分當然也可以看成被害人必然為犯罪行為人以外的自然人了 同一種概念啊
- Aaliyah
你說法律自行解釋爽.. 你也是做相同的事啊.. ==怎麼辦捏
- Hardy
刑法中最重的刑罰是死刑,如果他自殺未遂判死刑,不覺得邏輯上有什麼問題嗎
- Charlotte
如果自殺既遂無法追訴,而要追訴未遂者,形同鼓勵自殺者一定要成功,反而無法達成防止自殺的目的
- Yedda
不覺得有問題,自殺既遂並不是不想追訴而是無法追訴
- Lydia
還有,未遂既遂的加減從來就不是鼓厲的概念
- Agnes
任何犯罪都沒有鼓勵
- Megan
殺人未遂能減刑難道是鼓勵未遂嗎?犯人搞不好還會跟你說他不屑咧寧可既遂
- Edith
沒有鼓勵問題是因為沒有犯人會把未遂當目標,法律上有鼓勵的也只有中止犯,沒有未遂犯
- Anthony
甲想自殺,從高樓跳下,但跳下後只有大腿骨折,送進醫院康復後卻被依殺己未遂起訴,受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罰。大哥,用你的法感好好想想,這合理嗎?
- Rosalind
如果你覺得合理,那要是想自殺的人死到臨頭幡然醒悟,結果國家卻因為他自殺未成功要課予刑罰!幹,阿這不就是在說你自殺前最好要想個一定成功的做法,不然你就準備去吃牢飯吧,這與鼓勵自殺跟本相去無幾,所以271條從解釋上跟本就要排除殺己的狀況。
- Catherine
沒有認真,只是好奇他會怎麼回
- Queena
你說原意是用來嚇阻自殺?大哥,你要不要想想人為什麼要自殺,自殺已經夠可憐了,結果你還要動用這麼強烈的手段!我看你是沒學過比例原則,回去多讀點書吧,再來你所說的案例只是不處罰他自殺的行為,殺人的部分仍然要受處罰。
- Christine
啊就說了 被殺的人若是同意被殺,就不是用殺人罪,是加工自殺罪
- Madame
沒聽過被自殺嗎
- Victoria
抱歉,我看錯了,可是人都死了是要處罰個雕,你可能會說那罪犯都自殺就好啦,可是還是一樣的問題啊,沒成功之後他還要受更高的刑罰,阿不就如同我前面講的,這根本就鼓勵自殺,我不懂課與更高的刑罰會嚇阻人自殺,麻煩你告訴我怎麼推導的好嗎?
- Andy
對自殺失敗處以刑責,這樣做可以嚇阻自殺?神邏輯
- William
死意堅決的人還會擔心自殺失敗被抓去關而放棄自殺?笑死
- Elma
傷害罪也這樣解釋 台灣大概人人入監
- Kyle
你這根本是超譯啦 不管怎麼解釋 即使是文義解釋也不會認為殺人包含自殺
- Michael
就文義解釋是這樣沒錯,但實務界是採取目的解釋
- Necoo
87
- Leila
幫補 偶爾看看這類的文也是有趣
- Emma
朝聖推~
- Odelette
去思考一下為何有刑法的存在跟殺人罪的立法目的
- Doris
關鍵字「自傷不罰」
- Franklin
法釋義學不是只有文意一種,固然始於文意,但還是有其他的解釋。
- Barb Cronin
不過嚇阻「自殺」這本身即是一個詭異到爆的邏輯
- Adele
還不如來個課題,例如,到銀行保險箱偷取自己的財物
- Caitlin
法官問犯了什麼罪? 被告說:我偷我自己的錢.....
- Ethan
去看法益保護比較說的論述吧...
- Sarah
我覺得先把基本的刑法原理學好再來發文比較好
- Annie
打錯是 法益保護必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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