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人們普遍有一種現象,對於人類所發生的事情,人們寧願歸咎給是當時的人的錯,而不去反省是什麼思想觀造成這些事情。好像只要怪罪給當時的人,現代人就是比較道德優越的一群,就是跟他們不一樣的。其實每個人都是基因和環境的傀儡而已。是基因和環境共同形成了你這個人(你的思想觀你的心理狀況),只要這其中的因素有所改變你就不是現在的你了。想想看如果希特勒不是生在有深厚反猶文化的基督教歐洲,而是生在現代台灣的社會環�
若不追究思想觀本身的責任,就不是真正懺悔,大家看法如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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