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因為本公司為醫療器材供應廠商
於2008年,國內某知名大醫院某科向本公司採購一台儀器設備
還有幾套專屬軟體(附歐洲原廠光碟)
以及一年免費保固
這些在合約內都有載明
七年過去了
中間原廠也更新過很多版本的軟硬體
結果醫院突然通知說要求我們幫他們灌七年前那個版本的軟體
(我們哪還有這種東西?)
他們也遺失了原本的原廠光碟
但對方副院長就是認定,他們既然買過,我們就該無條件幫他們重灌及更新
歐洲原廠方面絕對不可能給我們免費再索取啦(不論新舊版本)
更何況新版還要有授權碼認證
但醫院方面好像打定主意不想付任何額外的金額
甚至語帶威脅(如果你們做不到,我就讓你們公司在○○科業界名聲臭掉)
我們公司只是小公司
雖然合約對我們有利
如果將院方有講"...讓名聲臭掉..."這句話錄音
可以認定院方是對公司進行恐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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