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雙方同意會構成性侵未成年女少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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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年滿16,我的前男友20歲了我跟他是在今年的11月2日晚上11多發生性行為雙方同意的狀況下發生如果我的監護人要告他性侵未成年少女的話可以構成嗎?這算公訴罪嗎?但他在跟我發生性行為時.他並沒有內射.如果真的提告男方要求證據時.我該怎麼辦呢?那如果他要反告我仙人跳呢?他需要有什麼什麼樣的證據?...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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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11-08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依上述刑法之規定,就算女方出於自願,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才會夠成犯罪。若女方已滿16歲的話,在女方之��
Quanna avatarQuanna2012-11-09
你好,這個問題問得很好,我可以為你解答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11-09
只要你未成年,那你要告他,他必死!他已成年,跟內不內射好像沒有關聯,即使雙方同意的狀況下發生,也不行!性侵未成年少女,已是公訴罪,檢方一定會起訴,一但提出即再也無法撤回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你是自願的,也不可以,因為法律就如此規定你不告他,而你的家人去告他,報案了也不能撤銷檢察官會提
David avatarDavid2012-11-10
未滿法定年紀都屬國家保護產品自求多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