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傷害罪..剩5點抱歉 - 傷害罪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0-01-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我未成年由於被挑釁(看三小、靠杯)聚眾毆打被害人我拿棒球棍打她她去醫院做驗傷右眼上方逢9針右眼腫沒有腦震盪,但是他隔天就能去上課和解16萬不成他們一定要60萬才能接受對方堅持上法院1.我有去警察局做過筆錄了上了少年法院檢察官還會再做一次筆錄嗎?2.我敗訴法官會判我賠多少錢?(他驗傷單的醫藥費好像1萬5)3.我未成年會有傷害罪前科嗎?4.我能告他公然汙辱嗎?5.法院會查當天的通話紀錄嗎?6.只有我打但是她連我朋友一起告,我朋友會被判刑嗎?剩下五點發問點數抱歉...Showmore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0-01-07T01:45
你的問題比較複雜,我怕妳聽不懂,醜話說在前你請律師會比較好。但依我看,你是傷害罪沒錯。還有,刑法上沒有成不成年的問題,只有責任能力的問題: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還有他的行為,叫做挑唆防衛,只是他的主觀想主張正當防衛沒有成功。況且,挑唆防衛不能主張正當防衛,你們一旦**就雙方都成立傷害罪。只是似乎你沒有傷口(看你有沒有被他打傷或抓傷),一點點也算,去驗驗傷吧。如果真的沒傷就只能像你說的用公然侮辱(ps.傷害未遂不罰喔),你可以辯說他對你的罵粗話,公然侮辱,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第23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頂多��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0-01-08T06:11
你滿18歲了嗎?未滿18歲跟已滿18歲「差很大」喔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0-01-08T10:35
你好~你未成年但已犯了傷害罪!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普通傷害罪)二十歲以下之未成年人犯傷害罪者,除應受刑事追訴外,傷害罪之被害人其身體健康既受有侵害,除得向少年請求賠償外,依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未成年的傷害犯行不會被列為前科犯。他人公然侮辱你你是可以提起訴訟的!只有你打你朋友不會被判刑。...Showmore

傷害罪跟房子問題求求大家給我答案很急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0-01-05T00:00
求求大家給我建議好嗎?前天被我舅舅還有叔叔打因為我兩點下班回家他說我電是開太大聲然後我就轉超級小聲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