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土地在我小時候被國民黨徵收走了,至今從未開發,
所以也沒有補償金,自此家道中落,
前陣子有人說他可以弄回來,但開口要土地價值的三分之二,
親戚的長輩不同意;很好奇,他所謂可以弄回來是指什麼方法?
麻煩瞭解這方面法令的達人指點一下,感謝!
已更新項目:
沒有開發就沒有補償金,已被徵收多年
所以也沒有補償金,自此家道中落,
前陣子有人說他可以弄回來,但開口要土地價值的三分之二,
親戚的長輩不同意;很好奇,他所謂可以弄回來是指什麼方法?
麻煩瞭解這方面法令的達人指點一下,感謝!
已更新項目:
沒有開發就沒有補償金,已被徵收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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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作業錯誤或工程變更設計導致原徵收土地不再工程範圍內
2.公告徵收時或已徵收後,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3.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因都市計畫變更,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4.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其興辦事業改變,或原其徵收單位事業計畫註銷
5.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卻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土地或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使用之必要
2014-08-15 17:04:12 補充:
現在的土地徵收法規條例,沒有補償金就不算徵收,可撤銷徵收
你確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