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白目挑釁說:有種你來打我阿!---打他有罪嗎? - 法律Megan · 2010-05-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國中生班上會有白目和公**人一定會有他也常常說:來打我阿....之類的挑釁話語而我們班一些不懂是又易怒的人就會去打他有一個人自我行為的判斷能力不是很好做出了掐他脖子的動作留下了抓痕他母親決定提告並且向那個自我行為判斷能力不好的同學索賠10萬元雖然傷害罪已成立但是挑釁是否無罪?那以後不就人人都嘴砲?法律All CommentsTracy2010-05-31不管如何~打人就是犯罪!除非你打人沒在他身上留下任何遺跡!要不然只要去驗傷~他都可以告你!為什麼呢?請看以下法條~~刑法傷害罪按行為對於被害人之身體或健康法益的傷害程度,可分為重傷害罪及普通傷害罪。所謂重傷害罪,依我國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係採取列舉方式〈毀敗視能、聽能、語能、味能或嗅能、一肢以上機能及生殖機能〉以及概括方式〈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並列之規定,由此可知刑法對於重傷害之認定標準可分�Dora2010-06-01痛打他然後叫他不准說Eden2010-06-01妳有沒有看過九品芝麻官 妳可以學學史蒂芬周 我是不太介意拉不過以前我讀書的時候 遇到白目 就是班上的小混混時 挑釁我我就趁早上要去操場集合的時候 拿盆栽 從頭紮下去 然後學星爺 跟老師說 是他要求我打他的 我從沒聽過這種要求 ><這個嗎? 聽聽就好 別動手 報告你們老師或許有解決之道 這樣比較好 不然後果 板上幾個大大的回應有說 哈哈...Agnes2010-05-30他不是方唐鏡,你也不是包龍星。你不能真的給人家打下去。還有"打我阿"跟"打我阿笨蛋"是不一樣的。所以挑釁會不會觸法,不一定。Adele2010-06-02國中生:文文你做出了掐他脖子的動作留下了抓痕..他母親決定提告..雖然傷害罪已成立.但是你未滿18歲.不會判處重刑.頂多易科罰金1天300銀元.={300x3=900臺幣}判決15-20天={20天x900元}=18000台幣...最重.但是.....法官99%都會因你是初犯.又是未滿18歲...法官又怕你會有前科留下記錄.法官本身也會怕被審判長訓誡.所以不會判處你重刑.頂多口頭訓誡或罰社會役{做2個禮拜ㄉ社會義工}.....@@@@@@@@@@@@@@@@@@@@.來....我教你救命招術...妳上法院時.(1).你先跟對方鞠躬誠心道歉��Carolina Franco2010-06-02「嘴砲」並非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Christine2010-06-03須要區分你所謂的挑釁言語的內容是啥如果含有對被挑釁者的人身攻擊或辱罵,那挑釁者將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罪章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如果有這樣的情形,可以如樓上大大說的將他錄音或請其他在場的同學當證人都可以。但錄音時要注意別到時候播出來都是自己在罵人的聲音(忍忍忍.....),不然就冏了。但如果只是一直說有種你打我.....之類的話,那針對話本身並不會成罪,而你如果真的出手傷了他,也將因為他話的內容並不是真的想你打他��Ophelia2010-05-30那就要看什麼樣的挑釁言語上的壓迫你今天放學後你給我注意一點或者你明天最好不要來上學不然就試試看都構成恐嚇罪一.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責,刑法第305條定有明文。又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刑法第305條�Vanessa2010-06-02我也是國中生如果要對方提告的話可能被告方會減刑但是挑釁或嘴砲的(假如對方有罵到你們)可以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罪、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索賠10萬元這種也太過於誇張...不過也有一種說法是有證人提出對方有挑釁行為的話即可向對方提告有幾篇類似例子知識+還不錯,當參考囉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基本上白目的是有的==身邊週遭一定有一兩個不過就把它當成瘋子就好了(個人意見...Elvira2010-06-03只要不要太過火就好了吧,阿不然就不要理他就好嘞呀Sarah2010-05-30不錯,這也是我長久以來的問題。不過到高中就沒這種問題了大家都知道,打人的一定有罪,因為證據在他身上的傷但是,罵人的就不一定了,因為沒有證據,除非錄音所以如果想要告那個人的話,先準備好證據吧所以啦,我明天再幫你問問看,終於找到了以前我也很困擾的問題等等來看有誰回答吧...Related Posts[急]請知道這首西洋歌的大大幫我解答我要怎麼樣拿到有利於自己的康復證明書?這樣得情形能告的成嗎補習班的惡劣行為在知識+作知識交流,做哪些事是沒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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