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用照片在交友軟體上 - 法律
By Sarah
at 2018-06-06T09:16
at 2018-06-06T09:16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麻煩大家幫我解惑。
我沒有使用交友軟體,但三月的時候我朋友發現我的照片被盜用在某交友軟體上,所以截
圖傳給我,問我是不是我。
因為對方很明顯就是要「營造是我本人在玩交友軟體」的假象,例如我的綽號或本名裡面
有「桃」字,對方在交友軟體上面的名字就叫「桃桃」,而且職業欄位也是填我真實的職
業名稱。
那次我公告在我的ig,告訴大家我沒有使用交友軟體,並向對方喊話希望不要再冒用我的
照片(因為那些照片都是從我ig截圖的,我知道對方有在看我的ig)
並且向該交友軟體檢舉,隔天帳號就移除了。
但是五月的時候,又在另外一個知名交友軟體Bxxtxxx盜用照片了!一樣名稱裡面有我的
綽號其中一個字,想營造是我本人在玩交友軟體的樣子。
因為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感覺是同一個人所為,這次我想說先不要打草驚蛇就沒有在ig公
開這件事,我先請朋友加他好友試圖跟他聊天,我想知道對方的意圖是什麼,也可以藉此
蒐證。
因為他盜用的照片都是我在ig上面放的比較性感的照片,如果被有心人士利用,或者有朋
友看到沒來跟我求證,應該很容易被誤認為我有在約炮或性交易吧T_T?我害怕的就是這個
!不知道對方的意圖是什麼,所以很想知道對方是誰,感覺是認識的人所為。
我不想要哪天在路上突然跑出不認識的乾爹認親啊TOT
幾日後,他拒絕了我朋友的交友申請,無法和對方談話。
看他的粉絲追蹤人數也有近300人,好友人數也有在增加,代表他還是有在使用我的照片
繼續經營交友軟體。
我有先上網爬文過,有些有經驗的網友不建議去一般的派出所報案,而是要去「智慧財產
權警察大隊」也就是智保大隊檢舉,那是網路警察專門在處理照片被盜用的單位,他們有
權利查對方的IP位置之類的。
我想請問大家,關於在交友軟體上被盜用照片,如果去報案,會不會很難查到對方是誰?
他只有盜用我的照片,但我無法跟他聊天故不知道他的使用意圖,我還能提告嗎?我到時
候會準備那些性感照片的原始檔證明那些是我的照片而且是我本人提供給警察,那還需要
注意些什麼嗎?
到時候如果提告,是要告對方刑事偽造文書罪嗎?還是要告民事的什麼法?直接在智保大
隊就可以提告了嗎?還是要再額外請律師?
不好意思,因為我對這方面實在不是很了解,懇請各位專業人士提供我意見,萬分感謝各
位~T_T
--
我沒有使用交友軟體,但三月的時候我朋友發現我的照片被盜用在某交友軟體上,所以截
圖傳給我,問我是不是我。
因為對方很明顯就是要「營造是我本人在玩交友軟體」的假象,例如我的綽號或本名裡面
有「桃」字,對方在交友軟體上面的名字就叫「桃桃」,而且職業欄位也是填我真實的職
業名稱。
那次我公告在我的ig,告訴大家我沒有使用交友軟體,並向對方喊話希望不要再冒用我的
照片(因為那些照片都是從我ig截圖的,我知道對方有在看我的ig)
並且向該交友軟體檢舉,隔天帳號就移除了。
但是五月的時候,又在另外一個知名交友軟體Bxxtxxx盜用照片了!一樣名稱裡面有我的
綽號其中一個字,想營造是我本人在玩交友軟體的樣子。
因為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感覺是同一個人所為,這次我想說先不要打草驚蛇就沒有在ig公
開這件事,我先請朋友加他好友試圖跟他聊天,我想知道對方的意圖是什麼,也可以藉此
蒐證。
因為他盜用的照片都是我在ig上面放的比較性感的照片,如果被有心人士利用,或者有朋
友看到沒來跟我求證,應該很容易被誤認為我有在約炮或性交易吧T_T?我害怕的就是這個
!不知道對方的意圖是什麼,所以很想知道對方是誰,感覺是認識的人所為。
我不想要哪天在路上突然跑出不認識的乾爹認親啊TOT
幾日後,他拒絕了我朋友的交友申請,無法和對方談話。
看他的粉絲追蹤人數也有近300人,好友人數也有在增加,代表他還是有在使用我的照片
繼續經營交友軟體。
我有先上網爬文過,有些有經驗的網友不建議去一般的派出所報案,而是要去「智慧財產
權警察大隊」也就是智保大隊檢舉,那是網路警察專門在處理照片被盜用的單位,他們有
權利查對方的IP位置之類的。
我想請問大家,關於在交友軟體上被盜用照片,如果去報案,會不會很難查到對方是誰?
他只有盜用我的照片,但我無法跟他聊天故不知道他的使用意圖,我還能提告嗎?我到時
候會準備那些性感照片的原始檔證明那些是我的照片而且是我本人提供給警察,那還需要
注意些什麼嗎?
到時候如果提告,是要告對方刑事偽造文書罪嗎?還是要告民事的什麼法?直接在智保大
隊就可以提告了嗎?還是要再額外請律師?
不好意思,因為我對這方面實在不是很了解,懇請各位專業人士提供我意見,萬分感謝各
位~T_T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Anonymous
at 2018-06-07T16:50
at 2018-06-07T16:50
By Olive
at 2018-06-10T05:49
at 2018-06-10T05:49
By Cara
at 2018-06-10T15:56
at 2018-06-10T15:56
By George
at 2018-06-13T11:40
at 2018-06-13T11:40
By Oscar
at 2018-06-18T11:22
at 2018-06-18T11:22
By Tom
at 2018-06-20T01:06
at 2018-06-20T01:06
By Frederica
at 2018-06-24T14:45
at 2018-06-24T14:45
By Blanche
at 2018-06-29T07:07
at 2018-06-29T07:07
By Gary
at 2018-07-03T21:53
at 2018-07-03T21:53
By Connor
at 2018-07-07T15:59
at 2018-07-07T15:59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8-07-12T08:05
at 2018-07-12T08:05
By Ethan
at 2018-07-13T01:06
at 2018-07-13T01:06
By Anthony
at 2018-07-13T14:18
at 2018-07-13T14:18
By Gilbert
at 2018-07-15T19:22
at 2018-07-15T19:22
By Eden
at 2018-07-19T03:50
at 2018-07-19T03:50
By Zenobia
at 2018-07-20T17:39
at 2018-07-20T17:39
By Christine
at 2018-07-21T01:43
at 2018-07-21T01:43
By Sierra Rose
at 2018-07-21T06:07
at 2018-07-21T06:07
By Puput
at 2018-07-25T07:57
at 2018-07-25T07:57
By Gary
at 2018-07-25T11:32
at 2018-07-25T11:32
By Franklin
at 2018-07-29T02:53
at 2018-07-29T02:53
By Frederica
at 2018-07-31T19:53
at 2018-07-31T19:53
By Blanche
at 2018-08-04T21:56
at 2018-08-04T21:56
By Elvira
at 2018-08-05T05:52
at 2018-08-05T05:52
Related Posts
限制住居的期限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8-06-06T04:16
at 2018-06-06T04:16
請問核准/許可的差別
By Doris
at 2018-06-06T01:35
at 2018-06-06T01:35
毀謗或公然侮辱罪
By Rachel
at 2018-06-06T00:32
at 2018-06-06T00:32
複雜的遺產繼承問題
By Rae
at 2018-06-06T00:26
at 2018-06-06T00:26
與主辦單位調解後續問題
By Kristin
at 2018-06-05T22:25
at 2018-06-05T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