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接去住可告他什麼~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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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國一)被網友(成年男性)接去他家住(簡稱他離家出走了)而且也沒有違反意願請問如果找到我妹可以告那個男的什麼?誘拐未成年少女?提告可成立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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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11-04-21
您好:刑法第240條與241條有相關的規定,您參考看看。刑法第240條:(1)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3)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241條:(1)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意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4-22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可提出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4-21
網友們說的都是正確的,我在來補充一下:與未滿14歲以下之人士發生性行為的話,最重是可以處10年下有期徒刑的喔!14歲=國一、國二男女中華民國刑法(民國100年01月26日修正)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4-21
妨害家庭的和誘罪刑法第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要對你妹有監護權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去告...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