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收訂金,但不出面施作,以致工期延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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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半年前購買房屋,裝潢由統包處理,他介紹一位玻璃拉門的業務,

己下訂金45000元給這業務,製作廚房拉門,書房拉門,並安裝到好.

目前其他工種都好,只剩玻璃拉門,該業務己延3個月不出面施作,

電話不回應,語音留言不回應,line不回應.


[證據]

目前己有報價單,轉帳記錄,line己收訂圖,他公司名片,line過去對話記錄


[問題]

我不知業務的住址,也不知他的身份證字號,公司說他半年前己離職,

該單是他私下行為,匯入帳號是該業務的,非公司的.

請問我該怎麼做,保障自己權利,並要求他賠償延長租屋損失?

是向警局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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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2-27
我覺得可以連公司一起告。不是一句個人行為就能推拖的。
Jake avatarJake2021-03-01
一起告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