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大家幫忙解答,讓我知道該如何協調後續處理動作。內容如下:我哥四月中於大陸意外身亡,他與前妻有二個兒子(16及15歲),與現任大陸妻子生有一個兒子(四歲),與現任大陸妻子(26歲)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小兒子也有登記,但在台灣,因我哥今年三月份才申請讓大陸妻子和小兒子來台團聚,但團聚證剛領到,我哥就過世了,所以大陸妻子無法至台灣進行面談的程序,大陸妻子和小兒子都未入台灣戶籍。我哥在台灣的房子目前還有40萬的貸款、�
親哥在大陸過世,陸妻和前妻兒子該如何分配遺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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