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釋函比作業規範還嚴格? - 法律Anonymous · 2021-08-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由於本人非法律系出身,提問若有不清或不合邏輯處還請包涵 最近遇到一件地方政府向中央請示的函復結果 是地方針對「作業須知」的內容去請示 但是得到的結果讓我覺得有點矛盾 大概就是作業須知說:OO條件下,可以採用某做法。 但中央函復的結果是:OO條件下,還必須提出OO證明文件,才可以採用某做法。 這樣是不是有解釋函超越作業規範的問題呢? -- 法律All CommentsEthan2021-08-21雖然沒有看到原文 但我猜你的"可以"是"得"吧?Regina2021-08-22"得"跟"應"不一樣 "應"的話就是OO條件下一定要XXFrederic2021-08-23"得"的話就是還有判斷或審核的餘地 而函覆的結果就是必須提出OO證明文件才會採用XX做法Emma2021-08-28"可以"="得" 也就是 "沒一定"Olivia2021-08-30這不外就是底下業務單位不敢隨便編,就上函去請示Tracy2021-09-03於是上面就解釋 提出這OO證明文件後,才編定這個用地別這樣就不會有抓去關或者是被檢舉圖利的風險Ursula2021-09-08看公務員的素質決定,如果太會推卸責任的人都會要證明文件Related Posts車禍和解與提告問題說某店奧客或是爛客人很多 店家能告嗎?偵查人態度差問題車被撞請益車禍保險代位請求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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