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消費糾紛問題??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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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拍賣導致ㄧ些消費糾紛,目前買方跟賣方已經澄清誤會,也都擬定好和解書了.(1).因為買方起訴我到現在已經有段時間了,請問要多久才會收到偵查庭的傳票呢?(2).如果還沒收到,該如何加速整個案子的流程呢?(3).因為我現在只知道買家舉發我的警察局,我看網路大大說,可以寄和解書過去,讓檢察官還是法官知道我們已經和解了,可以直接寄送不起訴證明?我目前沒收到任何東西,只有帳戶被凍結這樣可以寄和解書嗎?因為我急需使用帳戶,請各位幫個忙了..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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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1-07-23
雙方寫好和解書~雙方簽名~押手印~連同警方筆錄一起送地檢再以以下紅字標示部分~解除警示帳戶規定第8項~第3則~~請求警方給予申請解除警示帳戶爾後還是要接到傳票~去開庭等檢察官確認有無詐騙事實再給予判決:1不起訴處分2無罪判決3罰金4判刑執行完畢5緩起訴6緩刑7保護處分8一般商業買賣糾紛9冒名申辦10存款帳戶遭盜用11陳情遭誤設警示,經查證屬實12其他(一)、由申請人填寫本申請書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受理單位(分局偵查隊)作為解除警示之憑據;其餘二份分由受通報之金融機構暨刑事察局辦理解除警示作業註記。(二)、民眾遭冒名開戶之解除警示,申請人應帶證明身分證件資料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信用報告書親赴至戶籍地、現住地、通報警示或遭冒名開戶金融機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相關事宜。冒名申辦�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7-24
建議親自至消保會或公所調解會提出申請,民事買賣糾紛,買家卻告錯,必須給買家一個警惕。2014-07-2817:45:30補充:問一:為什麼要制定國家賠償法?答:一、落實憲政法治:憲法第24條明文揭示國家的賠償責任,依該條的規定,被害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必須依據「法律」。所以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的制定,就是為了具體實現憲法上所昭示的國家賠償制度。二、保障國內人民及國外僑民的權益:人民的自由或權利如受公務員不法侵害,可依據本法請求國家賠償,使人民的權益,更進一步獲得實際的保護與救濟;2014-07-2817:45:55補充:三、促使公務員積極任事:本法的制定,可使該公務員執行公務時依法積極任事,不必瞻前顧後,縱有侵害人民權益情事,只要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就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而由國家負其責任。參考條文: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