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者:q333999888(專家1級)發表時間:於2010-04-1819:13:36的發言項目:評論違規-《評論》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違規原因:其他您的發言不適合在知識發表,建議您直接利用知識檢舉功能,謝謝您。點數:-0http://tw.myblog.yahoo.com/jw!CST9EO2DQ0RUbXvyW32o...↑這篇評論我已經寫得很保守了!但還是被檢舉(違規原因:其他),當然這是我的榮幸˙至少有人在看我的作品,在此先謝謝檢舉人!問題:(1)所謂『其他』因為太籠統了,我想修正內容再發表!卻苦無方針!請高手指�
評論違規原因:『其他』被移除與意見欄的內容有相關嗎?20+2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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