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未成年少女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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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20歲ㄌ但是女友未滿18歲但滿16歲因為他家人因素跑出來住我家她家人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但是她是自願我家人叫她回去她不回去這樣還會算是誘拐嗎?告的成嗎??我會被關嗎??幾年呢??請給我一個明確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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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8-26
他家人因素跑出來住我家她是自願我家人叫她回去她不回去這樣還會算是誘拐嗎?沒誘拐就沒罪裁判字號:33年上字第1487號要  旨: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係得被誘人之同意外,並以行為人有引誘之行為為成立要件。中華民國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
Emily avatarEmily2011-08-23
基本上構成和誘罪了推陽光大大答案趕快送回家吧
Mason avatarMason2011-08-26
未滿18未成年--公訴罪誘拐+誘姦2-3年跑不掉她是自願也沒用趕快送回他家去等他滿18歲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為了兩人都好等它2年又何妨...
Donna avatarDonna2011-08-22
愚見供參:刑法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女友未滿20歲,本就是在監護人之監督權範圍內,所以,與是否自願去住你家,並無太大的關係。版主已滿18歲,因此需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所以,快送她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