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職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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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3月底時被剛調過來的主管約談,問我有沒有意願到RD

然後薪資不變,但是獎金津貼的部分可能掉。

我就說:如果津貼部分拿掉我可能沒這個意願(津貼對我來說不少)。

結果

就在上星期被約談並且告知4月底到新部門報到。

然後我反問說:之前你問我有沒有意願去,現在是直接告知,

所以是強迫我過去? 他的回答是:沒錯,就是強迫你過去。

而且在這期間他又再次說明津貼部分一定會拔掉,

可是這次卻不是單獨跟我談,是旁邊有同部門的同事在,

讓我不知如何回應他,而且讓我的感受很差。



我的問題是:

1.我沒意願過去的話,接下來我能怎麼處理。

2.公司都有薪資保密條款,他在大家面前討論我的津貼問題算違約嗎?

3.拔掉津貼部分算違反調職五原則中的"對勞工薪資及其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嗎?

4.對於工作地點變遠,是要跨縣市才算嗎?還是只要時間便長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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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4-09
真的是RD嗎?很多大公司的RD是擠破搶著去耶
Liam avatarLiam2016-04-11
自己考慮一下如果要這時候離開公司還可以考慮要原薪計
算的資遣費.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4-14
3.有,你不同意調動,公司又沒打算留你原職,可請求資遣費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4-16
感謝各位 我會好好思考接下來的事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4-19
可能是該公司pm有額外的績效獎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