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學生,但在上學期尾聲休學。休學時間大約12月中~12月底
(我12月中就沒去學校了)
在學過程中我發起並拍攝了一支微電影,校內比賽得獎,獎金4000元。
獎金交由一位男同學保管,一直到我提起分配方式之前,都沒人提起獎金問題。
組員總共是7人加我一人共八人。
2016/12/25
我在賴群組中提出,因工作量我佔了五成以上,所以我說 : 按照工作量,我拿一半獎金
各位ok嗎?
一位女同學表示ok,一位男同學表示沒問題。
其餘五人,已讀,沒有表示意見。
因為討論要一起吃飯,順便拿錢給我,所以最後我說 : 好,時間我再打出來。
(指得是吃飯時間,等我有空)
2017/02/22
我line了保管錢的同學,說要跟他拿錢,他並沒有回覆。
2017/02/23
該同學終於回覆,討論爭執許久,他意思是錢已拿去用在勞作費用(我休學錢,大家是一
組的)
並表示,他等我很久,以為我不要了,所以花掉了。
且個人表示不會拿錢出來補我的獎金,要討自己去詢問他人。
還沒在群組討論這件事情,也沒有單獨問其他人有沒有要把我的獎金補齊
請問,這樣在賴詢問金錢分配,我提出要求,兩人同意,五人已讀,契約
算是成立嗎?
我該如何討回此筆獎金呢 ? 麻煩了,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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