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道路高手"!!幫忙處理一下~ - 法律
By Margaret
at 2011-07-16T00:00
at 2011-07-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請幫我朋友解決一個問題
我朋友於7月13日在台南縣
擦撞時間:深夜11點多了加上有下毛毛雨
他騎機車後面有載人
與對向一輛小貨車發生車撞
我朋友是直行車(後面有載女生,所以時速還算慢的!!)
小貨車是左轉車
事故地點:巷口(無交通號誌)
兩輛車幾乎同時到巷口了
但小貨車比較早到左轉至小路
我朋友閃避不及撞上小貨車的後方保險桿
請問這個車禍原因應該由付起全部責任?!
已更新項目:
紅豆: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意思了!!
在文中我有提到對向來車左轉
所以不是在同一方向!!
如果是同一方向
我還要發問嗎?!
當然就是我朋友的不對了呀!!冏~
2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
車禍示意圖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ear8890&b=1...
圖沒畫得很好請見諒!!
3個已更新項目:
小長長:
你的答案=沒答案
�
我朋友於7月13日在台南縣
擦撞時間:深夜11點多了加上有下毛毛雨
他騎機車後面有載人
與對向一輛小貨車發生車撞
我朋友是直行車(後面有載女生,所以時速還算慢的!!)
小貨車是左轉車
事故地點:巷口(無交通號誌)
兩輛車幾乎同時到巷口了
但小貨車比較早到左轉至小路
我朋友閃避不及撞上小貨車的後方保險桿
請問這個車禍原因應該由付起全部責任?!
已更新項目:
紅豆: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意思了!!
在文中我有提到對向來車左轉
所以不是在同一方向!!
如果是同一方向
我還要發問嗎?!
當然就是我朋友的不對了呀!!冏~
2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
車禍示意圖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ear8890&b=1...
圖沒畫得很好請見諒!!
3個已更新項目:
小長長:
你的答案=沒答案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Xanthe
at 2011-07-17T09:34
at 2011-07-17T09:34
擦撞時間:深夜11點多了加上有下毛毛雨
他騎機車後面有載人
與對向一輛小貨車發生車撞
我朋友是直行車(後面有載女生,所以時速還算慢的!!)
小貨車是左轉車
事故地點:巷口(無交通號誌)無號誌路口的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兩輛車幾乎同時到巷口了
但小貨車比較早到左轉至小路
我朋友閃避不及撞上小貨車的後方保險
路口路權的研判非依二車碰撞的位置,所以就算是撞到對方的後保桿,責任還是不變,因事故發生的位置仍在路口,非己完成轉向的直行狀態。
請問這個車禍原因應該由付起全部責任?!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若朋友有受傷,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
By Ina
at 2011-07-20T08:44
at 2011-07-20T08:44
至於賠償都是其次問題了!!
下次多注意行車安全
祝~平安吉祥~!!
By Bennie
at 2011-07-18T13:18
at 2011-07-18T13:18
By Adele
at 2011-07-16T02:35
at 2011-07-16T02:35
未讓車為主因,未注意為次因
通常大多三七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主因的機率高些
直行車可能會有未確實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摘錄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
確實注意車前狀況做好隨時煞停的準備
=
無過失,無責任,體傷醫療
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的學保、團保、勞保、商業保險等等
其他等責任釐清後再比例求償、賠償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
By Joe
at 2011-07-17T02:06
at 2011-07-17T02:06
如果很嚴重的話一般會花錢申請政府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各方責任,告到法院是法官判決的主要依據。不論如何只要對方有一分的過失,對您們來說都是有利的,騎機車車禍一定會受傷去驗傷,可告對方傷害。那麼和解就有籌碼可運用,不過我不讚成用這個去解決問題,盡量大事化小事,能饒人處且饒人,坦白說:就您的說法,依我一輩子與車輛馬路脫不了關係的62年工作經驗來說,90%是機車的錯。
By Lydia
at 2011-07-19T22:43
at 2011-07-19T22:43
1.該路口無紅綠燈且是夜間
2.原則上左轉車該禮讓直行車
所以問題來了
1.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半夜都不開燈喔=>所以肇責就先砍50%,一人一半
2.我方車輛是撞到對方車尾=>所以明顯對方已經進入路口且即將完成轉彎
=>這種時候路權已經屬於對方
=>結果我方車輛搶了對方路權而發生事故
=>我方肇責提升25%=>25+50=75%
所以結論是=>您的朋友賠定了!差異是責任分擔多少的差異!!
不相信就等肇事鑑定出來就知道
ps:以上提到%數部份,純屬虎爛比例,但是方向是對滴!!
By Blanche
at 2011-07-18T11:54
at 2011-07-18T11:54
直行車次因
除非沒肇責才另一方全賠
但....材料還是可扣折舊
還有
發生事故後是以道路路權判斷
不是被撞者就都無責任
很多被撞者....還須賠償對方的
By Oscar
at 2011-07-20T08:32
at 2011-07-20T08:32
一、我方車係「未注意車前方動態」(佔些許疏失)的阿!
二、對方車係「違規左轉」(佔些許疏失)的阿!
所以並沒有所謂的「由誰來負擔全部責任」的阿!
法律是會問「騎機車者都沒有再看車前方狀況的嗎?遇到危險時不會採取適
當處置(閃避)」的阿!
2011-07-1614:10:58補充:
2011-07-1610:47:35補充
小長長:
你的答案=沒答案假如像你說的這樣那每場車禍都用你的方式去處理就好了不是嗎?!所以每場車禍都沒有對與錯了!!就連撞死人了也都沒有對與錯!!所以你的答案讓我有點無言勒~
是的!
發生交通意外都是在看「肇事責任多寡」的阿!(不是你想直怎樣就怎樣的阿)
就算是如果「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而被撞死」的話,汽、機車駕駛依法是可以向「行人(被撞死者)」家屬求償汽車維修費的阿!(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來闖)
現在並沒有「大車撞小車,大車就一定要全權負責」這種「舊觀念」的阿!
2011-07-1614:16:22補充:
你想要對方全權負責的話,那是「絕不可能」的!
就算你是不爽而去找「水果日報、馬英九總統」來「報導、關說」的話,對方是可以「完全不鳥」水果日報、馬總統的ㄚ,對方在法律上是「不用負全部責任」的ㄚ(按肇事比例去負擔),法�
By Ida
at 2011-07-18T08:49
at 2011-07-18T08:49
先不論罪責因為行經小巷雙方都有檢肅注意的義務但是相對的您也需要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所以相關責任需要樓主題中道路的示意圖這樣子會比較容易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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