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因為購買購物台的美容課程,去到了”某知名醫美診所”,以下是我發生的狀況內容...1.當時是副理以及美容師推銷我另一項美容課程,課程太貴,要將近快十萬,所以我當下購買的意願並不高,但她們跟我保證,沒關係先下訂保留,如果事後後悔不想要了,可退,訂金8000元會退回。下訂金當天晚上,我真的後悔,不想參加這個課程,我就用LINE跟當時與我洽談的副理以及美容師要求解約退訂金。她們都回我,請放心沒問題,妳再來公司做處理就好。2.隔幾天後我去到診所要求處理訂金退款,竟變成副理調職台北,當時我也有LINE那位副理,詢問她何時會回來臺南店,因為我要辦理退訂金,副理回覆我叫我與那位美容師處理即可,結果是經理接手來跟我處理退訂事宜,但經理竟然跟我說訂金是不能退的,她說她跟公司確認過,公司告訴她��
請問,這樣對方是犯了普通詐欺罪嗎?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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