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下面這問題應該是詐欺還是侵占??若甲與乙共同合資開店,而後甲將第一個月的收入50萬元侵占,而後甲再向乙佯稱收入50萬都被小偷偷走了....那甲之行為到底是詐欺還是侵占?我認為是普通侵占罪...但有人說因為下面這個決議...所以應該論詐欺...真的是這樣嗎???因為我看不懂下面這決議的意思...還請了解的人說明一下吧....非常感謝!!凡以不法意圖,施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移轉物之所有者,係構成刑法之詐欺罪,至於物之移轉所有過
請問一個刑法問題.....這是詐欺還是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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