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網路上販賣有品牌(正品)的二手衣是否違反商標法?像是Esprit,班尼頓,GUESS,ROOTS....或是LV正品包包.....等,我都是在百貨公司或國外正店買的,然後買太多了喜新厭舊所以想要拍賣,有人跟我說只要是在台灣有代理商的,都算違反商標法,那如果在台灣無代理商的呢?例如美國的A&F,維多利亞的秘密(皆正品)....,無代理商的都可以販賣嗎?我很擔心因小失大,可是只是二手商品,也算違反嗎?那像天母的跳蚤市場,是不是也不能賣這些二手衣?真是很困擾......,感激��
請問在網路上販賣有品牌(正品)的二手衣是否違反商標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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