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恐嚇罪問題法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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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之前已有恐嚇罪前科而現在又被告恐嚇若是成立的話最後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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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2-06-19
TO題問者:那得視被告有無達到累犯的構成要件:1.前所犯行受三審宣判有期徒刑定讞!2.前罪矣執行完畢,後再犯同罪方才成立為累犯!意即若屬假釋中再犯亦不構成累犯..3.第一條曾言:須所犯罪行達法定刑責屬有期徒刑以上之認定方成立累犯;言下之意為若再犯的罪判歸拘役或易科罰金罪名,則不構成累犯!4.必須在五年內再度犯罪,方成立!5.前罪必得在本國法院內裁判;若為外國法院所判不在此限!6.成立累犯則法官可加重其本刑最高至二分之一範圍內斟酌量刑!祝智慧大開,學業進步,萬事如意,福體安康,夜有好眠!`阿彌陀佛`和謹致筆*...Showmore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6-23
請參考刑法第47條(累犯)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