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我的101年所得稅是多少? - 法律William · 2013-04-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101年的所得是323,792,應扣繳稅額990,有保儲蓄險,請問我今年大約要繳多少稅金呢!?謝謝~~已更新項目:倢榆會計您好,謝謝您的回答,因為有看過有人說儲蓄險可扣抵,所以實際上是不行嗎?我保20年期的儲蓄險,一年保費43200,已保12年左右,謝謝您法律All CommentsDaniel2013-04-04問題回答如下依您所述、假設為薪資所得、無扶養人、採標準扣除額方式計算2013/1/18-申報綜合所得稅一0一年度計算表(未含分開計稅)項 目人數小 計合 計規 定 內 容所得總額(A) 323,792 所得稅法第14條十類所得合計免稅額(B)182,00082,000 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所得稅法第17條標準扣除額(C)176,00076,000 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1+2+3+4+5+6列舉扣除額(C)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特別扣除額(D)104,000 (一+二+三+四+五+六)所得稅法第17條一、財產交易�Related Posts家裡住在工廠裡面請問這男房客為何要偷看?交通事故後置處裡完整流程機車駕照吊扣中闖紅燈紅線區不能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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