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早上6點我在交流道下的引道被一輛闖紅燈的小廂型車撞到當時我是綠燈的,原本那小廂型車是在停紅燈的當我直行騎到快接近他的前方時,他忽然開車由於他左邊也停了一輛轎車,當我發現他忽然開車時,完全閃避不及就撞上了印象中大約是被他副駕駛座那位置撞上我機車向左方滑行3公尺遠,我人則是往右邊飛去倒地滑行當時被撞到後,我第一反應是趕快看號誌燈,還是綠燈..確定我是無違規的而且他們那方向的車完全沒動,表示還是紅燈肇�
請問我該如何與肇事者談車禍賠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