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騎腳踏車運動被機車從後方追撞車禍發生後有去驗傷了,我的腳踏車前後都有依規定裝設警示燈號了 我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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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8-15
1.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同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2.基上,版大還可以請求<非財產損失>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8-13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依文中所述之事故經過情形來看,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
對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對方應負起本案全部賠償責任!!
對方之相關車損及其他損失都與我方無關!!
2.對方若後續無和解之誠意,建議你現在就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理賠!!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僅需收據副本}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每日1200元最多30日
e.輔助器材上限2萬(輪椅、枴杖、助行器、鋼釘、鋼板....等,有花才有)
f.上述之限額為20萬元
3.除了強制險外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因筆者並未看到我方相關醫療單據及醫生診斷書內容
我方可依下表自行計算我方之損失金額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