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普通傷害罪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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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有兩人其中是我前幾天我跟乙已經跟對方私下和解了因為賠償金額有點多!!對方用簽本票的方式跟一張和解協議書後來乙後悔跟對方和解,所以想跟對方用正常法律途徑我想請問那我跟對方的和解書還有用嗎?和解書上寫著我跟乙的名字到時乙跟對方跑法院時!!會有我的事嗎?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8-15
1、和解書是有用的,如果是經過調解委員會公證下所做之調解書,等同於法院判決,當然也不僅限於調解書,私下和解亦有效力。2、若乙是針對賠償這部分,認為自己所受的賠償金額不夠,向民事法院提出告訴,法官僅會對乙對對方的內容加以審酌。若是向法院提起刑事告訴的話,係普通傷害罪仍告訴乃論之罪,乙就針對對方傷害自己提出告訴,基本上應該是不會牽扯到你,但有機會請你到法院做證。...
Yuri avatarYuri2012-08-16
怎未找長輩或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普通傷害為告訴乃論罪,只要雙方和解,送件至法院無需開庭.如今簽解,要更改甚難.版大能夠敘述和解內容是如何?是否構成和解要件?和解公証人是否有版大與朋友之親人在場?普通傷害無須大筆費用賠償,為醫師認定傷勢開立驗傷單.私下和解無智矣!如果不合理上訴,版大可與乙訴請法院解決....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8-16
建議你到一些可以諮詢法律問題的公司或單位問會比較清楚並問看看如果真的跑法院又該怎麼處理我個人推薦MY權益ITM可以上網搜尋看看他們也有FB平常也有一些生活上的權益資訊對生活還蠻有幫助也可以諮詢你可以去詢問看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