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二手車買賣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把一台機車賣給車店(03年的舊競戰-原廠),他們跟我說5000...然後第一天給我訂金1000,他們跟我說第二天在跟他們拿剩下來的,然後第二天說我有違規未繳所以他們幫我繳12XX所以就是扣12XX,然後說我保險到期,他們保了600,扣600,所以就變成扣一堆有的沒的我還要倒貼給他們錢,然後他們說錢沒有繳清,身分證和健保卡要扣留在他們那邊(這樣可以喔??),需要用都沒辦法拿回來....然後他們也辦好過戶了,如果我跟車店說我不賣了,我把違規的錢+保險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9-09
你說...他們已經辦好過戶了????是已經把車從你這裡過戶到別人名下了?那就已經不是你的車啦!你怎麼還能反悔說不賣了!如果他們還沒完成過戶那就還有商量的餘地!況且5000-1000-12XX-600也還有剩阿~怎麼會還要貼錢給他們?一開始車行就應該要把所有的你該繳未繳的費用說清楚啊~這樣感覺好黑!!!可是因為你沒異議 然後車行又已經辦好過戶現在可能一切都太晚囉....你現在只能把剩下的錢繳清拿回證件了!跟他們談看看你證件��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9-06
拋開機車買賣問題,法律規定不能扣押他人身分證,若你主張要拿回他們必須給你否則報警處理,賣車嗎若是關於你之前的罰單本來就你要繳納,車行有理扣除手續費那就是當初賣實為蔣清出楚這些費用算誰的有包括車價嗎?這些車型都站的住腳就是不能扣押你身分證,違法再不環報警拔˙形同妨害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