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
若警察機關"未經移送"~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結案並當場繳納罰鍰
是否算是結案?
日後有沒有可能本案再度被移送地檢署或法院?
換句話說
已被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鍰之案件(警察局內自行結案)
有沒有可能在幾年後再被移送.而被判為刑案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回答!
--
若警察機關"未經移送"~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結案並當場繳納罰鍰
是否算是結案?
日後有沒有可能本案再度被移送地檢署或法院?
換句話說
已被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鍰之案件(警察局內自行結案)
有沒有可能在幾年後再被移送.而被判為刑案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回答!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