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犯案後的我該怎們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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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發生在6月23號中午12點30分左右.因為我租家的對面有一對情侶剛好在吵架.後來那位女的好像負氣跑出家門口.然後那位男的跑去追她.後來因為跑去追女的緣故.門沒有上鎖沒有關好.我剛好要出門去.因為生活困苦!剛好發現他家裡面有一台IPAD.我趁著4處無人下就走進去拿走它.原本想說要拿去變賣!結果在6月24號的下午6點多左右被追蹤到.被警方人贓並獲.警方在晚上對我做筆錄後來移送地檢署晚上的時候開檢方偵查庭!後來我原本想說我這樣最多是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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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2-06-28
看完你所說的,我想你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不太敢面對你所做的事,不太敢面對結果。但是那都沒用!因為已經發生了。我奉勸你在判決確定前好好存點錢當做執刑時老婆和孩子的家用。現在能做的就是拖延宣判的時間,讓你能有所凖備。事情發生了就坦然面對,以你的情形,我猜刑期大約是一年左右,有可能多二、三個月也可能少,不過大約就應該只會判這樣。如果你是累犯,應該沒得假釋,最多縮刑而已,而且也縮不到多少。但是起碼心裡先有個
Megan avatarMegan2012-06-28
易科罰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有可能判入獄,而且還累計罰金。你這一種案子,一定會被關很久,之前獄方,獄方看你表現良好,給你假釋嗎?別以為假釋就是良政,假釋是讓你回到社會重新做人,可是你敢犯案,假釋前的刑責,你就給我補回來,給我蹲在牢裡,慢慢補回來,誰叫你犯了那麼多罪,假釋,用太多。2012-06-2522:35:57補充:精神科療養院,是給法官,判入無行為能力才關的刑責,當然不會關很久,但是無行為能力的人捅出來洞絕對比你上
Megan avatarMegan2012-06-28
房東沒有權力動你家人東西因為就算未繳房租也要經由存證信函.提出民事訴訟法院宣告得以強制執行命令若無私自動手強行搬遷觸犯侵入民宅.毀損侵權之告訴並若換鎖不給他人居住自由.則有妨害自由.強制罪移送但你的時間不多不管錢拿了沒有.或是只拿電子產品對方若有報案很抱歉是竊盜罪移送侵占是你借了不還或是人家東西掉了你拿走來使用你如果真的是為了小孩和家人好趕緊安排家人與小孩至父母親安置最好不要是兄弟姊妹.很容易受到欺壓(親��
Ethan avatarEthan2012-06-27
我很認同我樓上""我不是外遇,是遇到真愛""大大說法..既然你曾經發監執行過.知道裡面真的很黑暗!不想再回去關..這也不會有人同情你的.現在也因為你一時貪念而犯法.自己勇敢去面對承受吧..誰叫你要犯罪.不知道悔改..現在這裡哭訴後悔也沒用了..不是我說風涼話.我也曾經被關過..也知道監獄很多事.但是只能說句.如同我這匿稱《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了知因果..》種什麼因將結什麼果.自己冷靜想想去面對吧...1.累犯不大可能會判決易科罰金.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6-25
你不用問了,你沒有悔意,後悔一詞只不過是要求緩刑罷了。你家的處境再怎麼楚楚可憐,那是你家的事。反正犯了法,就是該罰,還有什麼好講的?現在會有這種楚境,還不是自找的,怪誰啊?  犯了一次就該覺悟反省了,怎麼樣就是不願學乖,就是一再的犯罪才會高興?那你還要問什麼?你是以為法律是你規定的,還是法律是為你而規定的?  法院還沒判你有罪,但你的犯罪事實就是如此,難道不可以講?當初不要犯罪現在不就都沒事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6-28
手機等電子產品根本不能動腦筋一來--可追蹤二來---拿去變賣不值錢要嘛都不要犯法要做就像王淵那樣,自己一個人衝進銀行一得手就幾百幾千萬要不是王淵太招搖太屁,恐怕還抓不到人...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