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略誘20歲以上之女脫離家庭/刑法298條 - 法律Delia · 2015-04-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略誘20歲以上之女生脫離家庭:有沒有罪?主觀上並沒有使之結婚意圖/沒猥褻性交-略誘20歲以上之女生(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有沒有罪?主觀(同上)-略誘20歲以上之女生脫離家庭:有沒有罪?主觀上有猥褻性交意圖-略誘20歲以上之女生(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有沒有罪?主觀上有意圖性交猥褻...Showmore法律All CommentsConnor2015-05-04hi,發問者您好:請參考20年上字第1309號判決要旨:略誘罪之成立,須以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正之手段而拐取之者為要件......既然發問者已經寫了「略誘」,也就是已經構成了違法的要件之ㄧ。刑法298條的成立條件,就是意圖結婚+略誘(298條一項),或者意圖猥褻、性交+略誘(298條二項)。只要滿足了這些條件,就觸犯刑法298條。刑法298條是告訴乃論,可以撤銷告訴。假如既不打算結婚、也不打算猥褻、性交,那這個「略誘」的犯意,當然不會觸犯刑法298Kristin2015-05-01建議您如交友問題或是找婚友社更仔細說明,建議你多多查文,低調給你因不能打網址婚友社聊聊<<===98年建置Zenobia2015-04-30民法12條20歲為成年既然成年就沒有略誘和誘這種字眼因為該女生可以自主決定他的生活所以板大的用詞與相關罪名不可能成立...ShowmoreRae2015-05-01愚見供參…刑241: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ShowmoreRelated Posts關於散布猥褻物品會判怎樣小六國語康軒版習作造句(急禮儀師怕蟲可以嗎?監視器開罰為何牴觸個資法?請問大專院校中的「系」和「學系」有什麼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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