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開這樣的紅單到底該怎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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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小弟之前被條子攔檢,由於有改hid所以當時被開了一張第16條第2項的紅單(條子有監理站人員陪同,並且有拍照存證)當時條子跟我說開這條只要罰900元並且不用驗車但是問題來了等到過幾天我想要線上刷卡把罰單繳掉的時候,發現我的罰款金額變成了3600,並且查出來的紀錄並未著明我到底是被開哪項違規~~~所以跑去申訴~~一直到今天我收到警察局寄來的公文,其中此公文有一項說明"查本案違規法條應為第18條第一項特此更正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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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0-10-1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修正)第16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
Zora avatarZora2010-10-17
你就是要3600沒滴商量~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有規定你就認了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