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日前我朋友騎機車與人發生擦撞,我方機車直行,對方機車從右邊巷口出來欲左轉,擦撞到我方機車右邊的車尾以致機車倒地,我朋友被機車壓到有受傷對方機車跟人都沒損傷,,當下有報警,並有去醫院檢查腳踝骨折要打上石膏並休養7-8周,復建也要7-8周才有可能稍微能走,但並沒辦法像之前一樣可以久站和久走,大概能正常行走要半年(恢復到和之前一樣的話),也不知道之後的後遺症,所以想請問一下我朋友目前可以提出的損失,對方只有強�
請問車禍賠償金額計算怎樣才算合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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