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可以提告傷害和損毁成功的機會多大106年11月17日零晨兩點左右,要去丟垃圾時,到大廳看到保全坐在座位上躺在不高的椅背,所以又拿了小靠枕橕著頭,較好睡.我拍了兩張有加閃光燈的照片,要再拍第三張時,保全醒來問我:有什麼事嗎?我說要去丟垃圾,有需要向你報備嗎?就去丟垃圾,再走出門口抽煙,保全就走出來對我說:沒經過他的同意拍照,是侵犯他的肖像權,可以告我.又說他是律師事務所出來的,現在的法律和以前不一樣,要弄別人前先知道對方的來歷.
請問這可以提告傷害和損毁成功的機會多大 106年11月17日零晨兩點左右,要去丟垃圾時,到大廳看到保全坐在座位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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