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車禍..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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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a|| |b|| | || | || | |a是我要靠左~結果b撞上我~我沒受傷~對方他有差傷受傷~我也有幫她維修機車費用~受傷申請保險~至於現在還要求沒去上班費用~後來說好3600現在他又覺得太少~~(不過口頭上說說~~根本沒證據)現在又說要告法院~~這樣過失傷害會成立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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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10-08-20
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1.如果真的如你所敘述的,那你肯定有肇事因素只要你有過失,而對方有受傷,過失傷害罪肯定成立2.根據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3.這是刑事告訴會有前科的,而且若假設只被判拘役1個月易科罰金,以一天1000元-2000元來算要被罰3萬元~6萬元不等,再加上前科紀錄之後你還是�
Emma avatarEmma2010-08-24
一個月後申請分析研判表再討論吧,己方無肇事責任時過失傷害便不起訴。此種車禍事故主要以前、後車、同車道論責任,後車本該注意前方車輛動態,雖然你有左轉向動作,畢竟對方不是在左側另一個車道(此時己方為肇事主因:變換車道不當),而你左轉向動作時對方能與你發生碰撞,顯示對方車速比你快,倘若對方欲超車,則對方未遵守超車規則,不論如何,現場處理員警較知悉雙方陳述動態,仍建議你以一個月後分析表為主,至少由圖示來看,�